有一项统计数字表明,在接受关于“性骚扰”调查的百名女性中(年龄在20-35岁之间),有65%的人受到过不同场合、不同程度的“性骚扰”,其中,性骚扰多发生在公共场所,性骚扰者以上司、客户、熟人居多。
中日友好医院的护士张小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憎恶地说,我每天上下班要倒两趟车,62路和地铁,多次遭到或看到这种令人作呕的行为。“性骚扰”者总像被迫无奈地在你身前背后挤来碰去,实际上是怀着一种不可告人的猥亵心理。在一次调查中有43%的人表示,在电汽车上,在地铁里,在商业区繁华地带,均受到过“性骚扰”的侵犯,尤其是漂亮的女性。
这些受伤害者中来自上司的“性骚扰”者居其次,占19%。他们或假装关心或赏识地拍拍你肩膀,或开玩笑似地(室内或楼道无人处)拍拍你的屁股,或死死握住你的手不放,疼得你想抽又抽不出来,或两眼色迷迷地望得你浑身发冷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白领丽人告诉记者,她几次狠心想离开那家公司,可又舍不得那里的高工资待遇,现在找个好工作太难了。想跟丈夫说又怕他不理解,好像我在勾引骚扰者,或者怒不可遏地对骚扰者大打出手,再弄出点事来,让我怎么做人哪?
在一家韩国贸易公司做公关小姐的白某说,她经常陪客户到酒店喝酒唱歌。那些客人跟你跳舞时,身体与你贴得很近,彼此的呼吸都听得见,可你又要陪着笑脸,误了生意谁担当得起呀。这种来自客户的“性骚扰”行为,占此次调查的15%。
北京一家“妇女热线”经常接到女性打来的关于“性骚扰”的求助电话,她们中有的甚至想到了轻生的念头。
北京大学妇女法律中心的郭建梅女士认为,目前,“性骚扰”问题在我国尚未有法律的界定,但在现实的生活中又存在,而且严重侵犯了妇女的权益,这已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普遍关注。为此,我们呼吁社会要用强有力的道德武器,规范个别人的有损道德的行为,为广大妇女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、生活和交际的环境,同时,诚望尽快把“性骚扰”纳入法律处罚制裁的范畴,以消除女性的后顾之忧。